非法集资呈三大特点 公安部官员道出识破陷阱秘
近年来,非法集资在我国许多地区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非法集资案件1999起,涉案总价值296亿元。2007年1月至3月,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两类案件就立案342起,涉案总价值59.8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101.2%和482.3%。今年上半年涉及到非法集资的案件就有九百多起,涉嫌金额七十多亿,今年的立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6%。警方把打击传销、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和非法集资的活动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
原因透析
对生活的预期担忧都希望钱快生钱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分析说,核心的原因就是追逐暴利。
集资者为了金钱铤而走险,又迎合现在整个社会的投资热。被集资者也有追逐高利的倾向,甚至也想赌上一把。
非法集资也反映出大家对生活的预期比较担忧,希望钱能生钱,客观上也缺少更好的投资渠道。犯罪分子就抓住了群众的这些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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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产经营合作为名的非法集资最多
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著“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
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2006年,以生产经营合作为名的非法集资涉案价值占全部非法集资案件涉案价值的60%以上,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发布时间:2013-02-2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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