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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传销不容回避 需建立追溯屏蔽查处机制

<a href=直销软件专业网,网络传销" hspace="0" src="http://www.legaldaily.com.cn/images/2009-01/16/xin_1601061607254371289410.jpg" align="baseline" border="0" />

  日前,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又一个利用网络传销的美国EFT传销团伙被湖北孝感工商和警方破获,5人被判刑,4人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记者注意到,工商部门对美国EFT传销早在2003年就已开始查获,几年来,大庆、山西、浙江、吉林、云南、新疆、天津、四川等地工商连续不断地查获EFT传销案。但是,直到记者发稿前,在互联网上依然可以找到致力于传销的美国EFT网页。
  “拥有EFT是我们的福分,分享EFT是我们的缘分,最先进的产品,最超前的营销模式”、“EFT+你=成功!”“有时候一个人的改变往往就在一瞬间”、“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EFT是一个通往财富自由的大平台”……
  正是这种“大平台”把昔日躲在秘密出租房的传销窝点搬到了网络里,披上了“电子商务”等华丽的外衣。这不仅使一般民众很容易就陷入,而且给执法部门的查处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其服务器设在国外,执法部门采取“一截、一截”的办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全国工商共查处传销案件2393件,其中利用网络传销案占到一半以上,几乎涉及到每个省。“常常有丈夫拉着妻子、儿子带着老妈找工商人员帮助做思想工作,苦苦劝说自己的亲人能从传销的陷阱中脱离出来。”这位负责人希望媒体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网络传销的真面目。

  别被五花八门传销形式迷眼

  传销就像病毒一样,不断出现新的变种。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利用互联网传销,从操作形式上看,都有“包装”。一般以“网络直销软件”、“电子商务”、“网络经营”、“投资基金”等名义开展活动。有的是纯网络式,拉人加入、信息传递等,都在网上进行。有的是网络与传统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网络扩散,又落地推广。表面都和时髦的电子商务、网络创业挂钩。
  传销组织者一般使用境外服务器建网站,人员链、资金链、信息链等都在网络环境中。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谎称参加后可以短期内返还投资,得到高额利润,但前提是要求参加者先支付一定的钱。不同于传统传销的特点是直接利用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收缴费用、流转资金,不用现钱交易。培训人员,过去都是上大课,现在都在网上进行。
  从内容上看,有的是传销虚拟产品,有的是商品销售,都是骗局里的“道具”。目前已经揭露的“新智网”传销案,就是特殊的虚拟类产品传销。真面目没揭开前,“新智网”自称是新加坡成资集团旗下的网络营销公司,主营网络教学资源,包括电子书、视频资源、电视电话会议等。成为其会员,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订阅费”,并经会员推荐才能加入。根据发展的会员多少提取报酬。还宣称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推出每直接推荐1积分配送30股原始股,每完成8积分另配送5股等奖励措施,使得参与新智网人数迅速膨胀。
  宁波“新智网”传销团伙被端掉时涉案高达6000万元。能够获利的只是其骨干老会员,“高层管理者”获利,是由传销金字塔下的底层会员支撑着。新会员则血本无归,浙江的一位私营企业主就是其中一员。其通过近20年的投资办厂,积累了近千万元家产,加入“新智网”,投入了900万元,还说服同是老板的妹妹投入了1300万元。和数百名底层传销人员一样,她们所有的钱血本无归。
  这位负责人指出,工商部门的广泛宣传和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使人们对于传统的传销及变相传销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对于利用网络的传销,还认识不够,容易受骗。
  这位负责人指出,尽管利用网络传销的形式五花八门,但本质都是传销的一套,都有《禁止传销条例》中的禁止的“拉人头”、“收取高额入门费”、“团队计酬”等三种行为。

  打击网络传销难点不容回避

  “打击传销,工商机关一刻也不敢松懈”,河北省文安县工商局局长卢立军告诉记者,仅2008年该县工商局共端掉传销窝点25个,移送公安机关传销骨干分子12名,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但网络的特性给防控传销带来困难。他向记者分析说,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使得传销组织者更容易隐藏自己,同时,不受时空限制的网络,也让传销组织者的“黑手”随时随地能把天南海北的网民拉下水。
  据了解,从职能、技术装备和专业技术方面来说,对于互联网的监管,主管机关是公安网监部门和电信部门,都有相应的手段。作为市场秩序监管机关,工商部门尤其是基层工商,一方面缺乏专门的技术设备针对网络传销进行全程监控,调查、取证都有困难,多依靠传统的手段以及举报线索等方式进行。另一方面,缺乏有效强制措施。这些都影响执法效能的提高。
  国家工商总局一位官员介绍说,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问题受到各国监管机关的密切关注,美、法等国都建立了打击利用互联网传销的专门机构。在技术上,由电信部门专门给监管机关一个“段”,在法律上有专门的授权。如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中有专门互联网实验室,对互联网实施全面检索,可及时发现问题。法国在全国设有6个点进行专门监控。与此同时,针对互联网无疆界的特性,目前,一些国家已经和正在建立互联网监管国际合作,打击传销亦列其中。
  机构的设立,技术手段的设置,法律的授权,对开展日常监管、发现线索、有效解决执法管辖、技术封堵等十分重要。这位官员说。

  亟需建立追溯屏蔽查处机制

  虽然在监管上存在许多困难,但是,我国工商部门联合公安、电信等部门对利用网络传销违法活动的打击从未松动,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采取发现“一截”处理“一截”的办法,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网络传销。但是,缺乏技术手段和相应的法律授权,工商机关在监管和打击网络传销中仍显力不从心。
  针对近年来传销组织者与工商监管捉迷藏,与广大民众玩陷阱的现实,有专家建议,应建立起一套追溯、屏蔽、查处三位一体的网络监管、打击传销工作机制,从制度、技术上赋予工商执法机关必要的手段,建立起全国工商集中监管与辖区监管、指定监管相结合,各地打防控一体的网络传销长效监管查处体系,以避免目前监管的体制性漏洞。


(发布时间:2013-02-2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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