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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传销监管难四大现状

   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日前发布了国内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报告下载:b2b.toocle.com/zt/upload_data/down/2010wlcx.doc)。报告显示,目前网络传销存在四大现状:

  现状一:监管层缺少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传统的非法传销,国务院在2005年8月10,第101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禁止传销条例》,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尤其是网络购物行为,2010年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开网店要“实名制”,同时针对网购的特点,出台了一些创新性的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

  然而,国家目前还没有针对网络传销的法律法规,网络传销目前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因此,在针对近年兴起的“网络传销”这一新形势、新形象问题上,屡有部门协调难、取证难、查处难的“三难现象”情况发生。为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呼吁国家有关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完善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的法律法规,或进一步完善现有传销相关法律法规。

  现状二:网络传销组织:瞄准电子商务阵地

  网络传销和电子商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电子商务的发展包括网上营销、线上支付、线下物流等各个环节。而在整个电子商务的环节中,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网络营销。传销分子往往以“网络营销”、“网络直销软件”为名,实则开展网络传销,而网络传销其实就是传销行为转移到互联网平台上的“变种”,与网络营销并无关系。

  现状三:极个别电子商务公司营销过程中有传销嫌疑

  调查中发现:网络传销“借壳“电子商务,除了借助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大势之外,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有极个别电子商务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更多的加盟商,在营销方式上也存在一些弊端问题。他们利用一些类似传销的手段进行业务营销,使得网络传销有机可乘。

  如日前,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起的“假借‘3G’和‘电子商务’之名:‘手机行业门户’调查”过程(专题:b2b.toocle.com/zt/sjmh/)中发现:某些移动电子商务公司在推销信息名址这类的产品时,有鼓动用户采用发展下线的形式进行推广的传销嫌疑。

  现状四:用户层缺乏相关知识,对电子商务认识模糊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6月底,国内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小企业用户规模已经突破1300万,此外,截止到2010年6月份,中国网购用户的规模已经突破了1.3亿。预计未来几年,这一规模仍将持续上升。虽然电子商务用户规模如此之高,但是相对于中国这个拥有十几亿人口大国来说,未接触电子商务人员比例仍占了大多数。用户对于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模糊认识与“暴富”憧憬,给了传销组织可乘之机。

 


(发布时间:2013-02-2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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