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微信小程序开发_手机APP开发_微信分销(直销)软件系统_电商商城系统Mshop_北京VR虚拟现实开发(北京小瓶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揭露传销犯罪四件“迷惑马甲”


  传销,俗称老鼠会。由于近年来国家对传销活动打击力度的加大,传销活动早已沦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当狡猾的传销组织者将传销披上了“电子商务”、“网络直销软件”、“加盟连锁”的“马甲”,其迷惑性就更强了。

  “传销在一些地区仍顽固存在,并呈高发蔓延的趋势。因受当前国家逐步放开直销软件市场的影响,传销活动逐步进入了一个新的活跃期,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副总队长赵维佳说。

  赵维佳今天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传销活动的形式和手段正逐步衍生、变异,其隐蔽性、欺骗性更强。他揭露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中主要使用的四件“迷惑马甲”,提示人们防范改头换面的传销新形式。

  “马甲”一:网上传销

  “穿着睡衣在家上网、每月收入轻松过万”,“鼠标点点、财源滚滚”,“一边上网一边赚大钱”……在这些“一夜暴富”神话的背后,网络传销的黑手正伸向有可能上钩的网民,快速致富的“诱饵”已成为害人害己的毒药。

  赵维佳表示,互联网上传销不受地域限制、传播范围广、受众分散广泛,其发展速度快、隐蔽性非常强。这些传销活动往往利用网站、电子邮件、网上论坛、QQ聊天工具,以“电子商务”、“网上营销”、“加盟店铺”等名义为幌子,发布“轻松在家赚钱”、“如何快速致富”、“网络致富神话”等吸引力很强的广告,诱使一些辨别力不强的网友上当受骗。

  “马甲”二:合法企业传销

  “我国合法企业开展传销活动十分严重。这些企业一般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合法外衣和正规生产的产品,有的还在当地是利税大户,因此欺骗性极强。”赵维佳说。

  据介绍,这类企业一般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开展传销:收编传销团队,传销头目受聘于企业并参与经营管理,打着直销软件、加盟连锁等名义直接进行传销;依托在外地设立的分公司、专卖店等分支机构进行传销,并在分公司、专卖店被查处时与分支机构划清界限,这种情况比较普遍;企业不直接参与传销,而将产品或商品批发给传销组织,并为传销组织提供相应支持,利用传销组织的网络扩大产品销售量。

  “马甲”三:“拉人头”式传销

  “拉人头”仍然是目前传销活动的主要形式,占查处案件总数的80%以上。赵维佳告诉记者,“拉人头”在国际上称为“金字塔欺诈”,各国普遍将其列入犯罪行为予以禁止。这种传销基本不依托商品,完全靠发展下线人员缴纳费用维系运作,一直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例如,北京市公安局近期侦破的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中就涉及这种传销的形式。

  “当前,‘拉人头’传销呈现源头组织与各级分支组织地域分离,组织者异地遥控,参与者来自全国各地等特点。”赵维佳透露,各级传销组织虽地域分离,表面关系若即若离,但内部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呈现“外松内紧”式的组织制度。这种组织制度使传销组织流动性和分散性较强,经常是一地遭受打击后立即转到外地继续进行传销,源头组织被打掉后各地分支组织又改头换面继续从事传销。传销组织内部的管理规程也非常完善、隐秘。

  “马甲”四:打着直销软件的幌子

  一旦传销利用人们对传销与直销软件概念上的模糊,而把传销穿上直销软件的“外衣”,其诱惑力与危害性将更大。

  “传销组织者利用我国入世后刚刚放开直销软件市场之际,群众对刚刚颁布的《直销软件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了解不深,不能正确判断直销软件、传销概念和区别的时机,欺骗群众参与其所谓的‘直销软件’。”赵维佳表示。

  他举例说,有的是一些企业违规冒用直销软件名义进行传销活动,向群众宣传企业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是合法的直销软件企业。有的是实质的“拉人头”式传销单纯假借直销软件名义进行传销,对下线洗脑灌输大量“直销软件”的现代化营销理念,使参与者深信不疑。有的是偷换概念,将国外合法但国内还未放开的多层次直销软件说成是我国允许的直销软件

  《禁止传销条例》明确将团队计酬划为传销予以禁止,这种方式在国外称为多层次直销软件,属合法销售方式,但其极易演变为国外禁止的“金字塔欺诈”。鉴于我国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群众自身素质、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传销活动比较严重等因素,我国目前还没有放开多层次直销软件

 

 

 


(发布时间:2013-02-21 11:31)

相关内容:

推荐内容:

 
QQ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4小时咨询热线
18801079534
客服咨询热线
010-86399882
010-53383576
  • 致电我们
  • 公司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