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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3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1978年9月25日,工商行政管理局恢复建立。30年来,伴随着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推动市场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繁荣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也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立与自身建设方面获得重大突破,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30年改革发展

 2008年9月12日,周伯华局长来到位于海拔4300米的西藏江孜县工商局看望干部

  记者:30年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有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是如何不断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确定职能定位、工作目标等带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理论问题的?

  周伯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核心问题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开放之初,我们提出,市场监管要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放而有度。仅仅认识到市场监管要宽严适度,这是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探索的起步。党的十四大以后,我们提出,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监管中体现良好服务,在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进一步从认识上和实践中解决了在监管中要体现服务的问题,这是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探索的深化。党的十六大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明确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四个统一”的提出,把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服务大局、消费维权、依法行政有机地统一了起来,科学回答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定位、根本目的、基本要求等重大问题,做到了动机与效果、手段与目的、工作出发点与落脚点的统一,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把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探索提到了新境界、推上了新高度。要做到“四个统一”,就要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即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四高”

  目标(即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因此,以“四个统一”为主体,以“四化”建设和“四高”目标为补充,标志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基本形成,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了理论基础。

  记者: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就离不开建章立制,依法行政。您如何评价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方面取得的进步?

  周伯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基本形成了以《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及一大批行政法规、规章为主体的比较健全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100部法律和203部行政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执法职责,国家工商总局单独制定和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有104部。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宗旨,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依据。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监督工作大大加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扎实开展,良好的执法环境正在形成。

  记者:健全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是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的重要保障。30年来,体制机制建设成效体现在哪些方面?

  周伯华:经过30年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我们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主要体现在7个方面:一是历经6次机构改革“三定”,逐步确立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定位,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从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五级贯通、运转协调的分层管理体制,建立了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基层监管执法体系。二是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了法治工商、信用工商、信息工商建设的步伐。三是实行了市场办管脱钩,实现了“运动员”与“裁判员”分离,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四是实行了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增强了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五是实现了国家工商总局机构升格,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权威。六是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全系统推进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商品市场准入制度、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改革。七是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了监管执法手段。

  记者:自身建设是否过硬,是否有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事业的成败。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状况自信吗?

  周伯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责的重要组织保障。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197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恢复建制时,全系统仅有10万余人。1995年国务院核定工商所36万行政编制,结束了基层工商所长期缺编、少编的历史,是工商所人员列入公务员序列的历史性举措。多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强化教育培训,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执法形象明显改善,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目前全系统公务员队伍共有40余万人,已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编者按: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同时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三十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转变职能,开拓创新,较好地履行了职责。

  公平交易

  公平交易执法是工商机关的基本职能。30年来,工商机关在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反限制竞争及反垄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公平交易局局长宁望鲁介绍说,有3部法律法规伴随着工商部门维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分别是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199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今年出台的《反垄断法》。

  1978年,我国出现了生产迅速发展,市场日益繁荣兴旺的喜人景象,但一些地方的供不应求现象随之出现,一些单位和个人乘机大搞走私贩私等投机倒把活动。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实施的,它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打击走私贩私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有力的维护了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1993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近15年来,这部法律对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整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多个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1993年12月至2008年6月,全国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9.3万件,案件总值347.4亿元,罚没金额56.26亿元。

  自1999年起,工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公用企业等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2003年以后,各级工商机关竞争执法网络基本建立,有效遏止了公用企业等垄断性行业的限制竞争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公用企业等垄断性行业的经营行为,宣传了国家有关反垄断法律、法规,增强了垄断性行业企业的法律意识,为更好地贯彻于2008年8月1日实施的《反垄断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直销软件监管

  2006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增设直销软件监管局,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直销软件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软件企业和直销软件员及其直销软件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软件和传销大案要案;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事实上,针对传销这种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直销软件监管局副局长邰展说:“工商部门早在1998年开始,就成为打击传销的重要力量,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软件管理条例》的颁布,更是成为打击传销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

  经过多年的努力,在抓整治、抓教育、抓长效这三管齐下的措施下,全国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统计,1998年以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近2.04万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2.94万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83.08万人。传销相对集中地区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企业守法意识有了新的提高。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逐步得到扭转。

  在直销软件管理方面,直销软件企业监管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各级工商机关从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开展直销软件活动、招募、直销软件培训、计酬、报备披露、制度建设、退换货制度八个方面做好直销软件监管工作,以确保直销软件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2-2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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