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5月17日讯 滨州一男子伙同他人在日照、烟台等五个市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发展下线5000余人,非法经营额达1500余万元。近日,该男子因非法经营罪被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这是近年来日照市宣判案值最大的传销案件。
2004年10月,在滨州市胜利油田油建公司上班的刘某被公司辞退后,整日无所事事,当看到他哥哥搞传销发了财后,刘某也动了心,就来到莱阳市找到哥哥,要求参加传销组织。就这样,在哥哥的引领下,刘某加入了这个传销组织。此后,刘某伙同他人先后辗转日照、烟台、威海、潍坊、枣庄等地,打着从事“娇妃”化妆品网络营销的幌子,骗亲戚、朋友、工友、同学等过来,带他们听课、洗脑,发展他们加入传销组织。因业绩突出,刘某很快由培训员升为代理员、代理商。
2006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日照警方捣毁了该传销组织在日照的窝点,并顺藤摸瓜在滨州刘某家中将其抓获。经查,刘某共发展下线5270人,非法经营额达到了1528.3万元,这是近年来,日照警方抓获的发展下线人数最多、非法经营数额最大的传销A级头目。刘某以获利为目的,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经东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