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快件,正式提交了12条对《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修改建议。
据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仲兴说,广东作为刑事犯罪的多发省份,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实践中遇到过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也做出了大量的新尝试和新实验,如果能够对广东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和提炼,将会更好地完善对《草案》的修改。
广东30多位来自各大高校及公检法司部门的刑法界“大腕”级专家,上周齐聚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讨《草案》,各种学术观点和实务的声音剧烈“碰撞”,特别是对个人信息保护和传销入刑问题,争议激烈。
传销定为非法该不该入刑
《草案》第4条新增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赞成:“经济邪教”嚣张打击无法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