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传销涉嫌非法拘禁他人 六高校“骄子”求轻判
6名入传销组织的高校学生或毕业生涉嫌非法拘禁,其中一个是在校二年级研究生。如果被判刑,学校将会将其开除。昨日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6人都认罪。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向法官求情,希望能轻判他们。
非法拘禁3人
检察机关起诉称,曹某、付某旦、张某军、陈某、张某强、李某等人先后入了传销窝,在东莞莞城区创业新村一出租屋进行促销活动。去年10月6日,曹某等人通过网络、电话招聘等方式,将被害人焦某元骗到该出租屋进行面试,然后叫焦某元加入“合作创业团队”,前提是要交纳3800元作为加盟费。
当时焦某元想要离开,不但被曹某等人拒绝,手机也被没收。其间有人专门对焦某元进行轮流授课,监管焦的行动,并监听焦的电话。去年10月15日、10月16日,曹某等人又通过相同方式,将被害人明某、王某展骗至传销窝点,亦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去年10月23日9时许,焦某元逮住一个机会,向外发求救短信,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18时,接案民警赶到传销窝点,解救出3名被害人,并将曹某等人抓获。
研究生或被开除
昨日上午10时,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6名被告人3男3女,依次坐上被告席。起诉书显示,6名被告人均为大学生,均是85后,付某旦、陈某为大专文化程度,曹某、张某军、张某强为本科文化程度。这5个人都是大学毕业时间不长,加入传销组织之前,没有工作经验。1985年出生的李某目前仍是在校二年级研究生,其身份尤为令人关注。
李某说,因为已经提前修够学分,课程较少,希望打工挣钱,减轻家庭负担。之前他在暑假打工期间,认识了曹某,后者跟他说:“东莞有好工作,可以介绍进去”。就这样,李某加入了传销组织。而李某所就读的学校表示,如果李某被判刑,学校会将其开除,这意味着李将拿不到毕业证。
法官一番讯问过后,这个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也逐渐清晰。“合作创业团队”等级森严,分A、B、C、D、E等多个级别。曹某加入的时间最长,但也只有四五个月,共介绍过3人加入,获得2000元左右,属于D级。其余5名被告人,加入组织都没超过3个月,级别均为E级,属于新人。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家庭”里,和后面来的新人一起“读书”、“聊天”,不要让大家感到“心理恐惧”。
6名被告人均称,在加入传销组织的日子里,都没有遇到过打骂、侮辱等行为,也没有对别人实施过类似行为。
均认罪求轻判
庭审刚开始,6名被告人都表示认罪。而在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向法官求情,认为6被告人犯案情节并不严重,且均是刚毕业或在读高校学生,为找工作误入歧途,导致犯罪,希望能够轻判。
公诉人称,被告人曹某等6人非法拘禁他人,依据《刑法》均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令人意外的是,公诉人颇为6名高校学生或毕业生感到可惜,也当庭向法官求情,希望法官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每名被告人在案中的作用、情节等,对他们作出从轻判决。
而6名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均表示悔恨,说自己刚出学校社会经验少,误入歧途,急于求成,十分后悔,希望法官能轻判,给他们一个回报父母和社会的机会。
张某强的辩护人说,张最初也是受害者,在由被害者转为犯案者过程中没有骗过下线、没有打骂人,因受制于人,被安排什么就做什么,属于从犯,且认罪态度好,是初犯,希望能判处缓刑,令其早日回报家庭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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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2-2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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